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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远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大型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改建项目 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平顶山远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大型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改建项目

清洁生产审核第一次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23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平顶山远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刘群生

3企业地址:鲁山县产业集聚区耐火材料及碳素制品产业区创业大道与轻工路交叉口西北角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10000 吨大型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

5主要产品:大型高炉用微孔、超微孔炭砖

6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危废。

7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审核前污染物治理措施情况

本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前污染物治理措施见表1

 

 

 

1               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三、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河南中天高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 11 12 日至13 日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报告分析可知:

1)本项目配料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3.3~14.5mg/m3,排放速率为0.0517~0.0566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颗粒物:15m 高排气筒,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实现达标排放;三电场电捕焦油器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5.5~17.2mg/m3排放速率为0.0193~0.0215kg/h沥青烟浓度范围为7.71~8.91mg/m3排放速率为0.0987~0.111kg/h苯并芘浓度范围为

0.131×10-6~0.145×10-6mg/m3,排放速率为1.67×10-6~1.81×10-6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20m 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9kg/h;沥青烟排放浓度40mg/m³,排放速率0.3kg/h,苯并芘排放浓度0.3×10-3mg/m³,排放速率0.085×10-3kg/h),实现达标排放;机加工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5.2~17.6mg/m3 排放速率为0.0684~0.0865kg/h,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5m 高排气筒,排放浓度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实现达标排放;导热油炉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范围为5.71~5.94mg/m3,排放速率为7.99 × 10-3~8.36 × 10-3kg/h 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11~18mg/m3 排放速率为0.0154~0.0250kg/h 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21~30mg/m3 排放速率为0.0296~0.0417kg/h,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实现达标排放;周边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202~0.592mg/m3,苯并芘为未检出,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废水中COD 排放浓度为181~194mg/LBOD5排放浓度为58.7~64.3mg/L SS 排放浓度为93~110mg/L氨氮排放浓度为10.0~12.1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为6.25~6.64mg/L,各污染物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要求。

3)项目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1.4dB(A)54.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昼间≤65dBA))要求。

4)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①项目原材料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②三电场电捕焦油器收集的粉尘,各个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冷却池、沉淀池中的底泥,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③废导热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送往垃圾中转站。

5)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2m3/d396m3/a),经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其中COD50mg/L,氨氮≤5mg/L)后主要回用于鲁阳电厂,不外排。无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

项目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排放的SO2 0.006t/aNOx 0.092t/a,小于原环评报告中,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SO20.006t/aNOx1.68t/a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平顶山远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群生

联系电话:18538691888

咨询单位:河南慧之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7338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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